最近从广播那听到这样的一则新闻:美国有个青年,规定自己在同个时间里只能拥有100件身外物。这里的100件是数量。好比两本书,就是两件生外物。
昨天和老妹提到这个话题,我们都认为要实践起来不容易。不要以为100件看来是很多的。其实有的人,只是CD这样的物品,就已拥有100片了。手机,电脑,床,衣物,车子,枕头。。。。。。这许许多多平时看起来不重要,却已经不可或缺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物品,该如何取舍呢?要是有天有这样的规定,每个人只能有100件身外物,你会选择留下什么?
换个角度去想,如果很早以前就有这样的条规,说不定我们今天就不会那么快面对石油上涨,全球气温暖化,粮食不足这样的局面。现在的人对生外物,或是物资,都不断追求更好的。虽然说这样没错,每个人都有权利在正当的方式下追求更完美的生活。可另外一点,多数时候是浪费多余真的有需求,自己有时候也是如此。也许说不定以后下次买东西时,可以先想想,这100件身外物。
2 条评论:
嘩,妳這話題非常好呢,的確值得讓人深思。
小弟我光是攝影器材就。。。。"_"!!
btw, 應該是"身"外物吧!
哈哈哈,马上去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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