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过“over area” 这个名词吗?如果没,咳。。咳,让猪猪老师教你。
话说有一天,某职员拿了一张医药单给人事部,以便claim回RM18的医药费用。
人事部职员:对不起,你这医药费不能claim。
小小小职员:为什么?
人事部职员:因为你看的医生已经over area了?
小小小职员:啊,什么是over area?
人事部职员:over area就是:你住在A区就应该在A 区看医生,你不可以去B区看医生。
小小小职员:啊,几是出的law,怎么都不知道地?
人事部职员:2003年就有的了,开会时有说过。
小小小职员:啊,是吗?就算如此,如果我在A区看不好,难道也不可以去B区看?这个是什么道理?看RM50的医药费,只能拿回公司限定的RM18块已经很少了,那为什么K.L的同事回来这里又可以?
人事部职员:他们不一样,他们每天跑来跑去。如果你不明白,你自己去问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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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白什么是“OVER AREA”了吗?
4 条评论:
唔?我还以为只有警察办事不能over area,原来看医生也能这样。。
wow!!这招够贱!
对,果然是贱,超级贱!!
他英文有够烂什么OVER AREA应该是RETRICTED ZONE才对...很够力咯你公司。。不信任员工到这种程度
lala,
虽然这事情不是发生在我身上,但习惯就好。不过话说回来,如果这样不相信员工那为什么不指定一个医生给我们呢?又要省钱又不相信我们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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